西乃山之約(出19:1-8,20:1-21)

天主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立約,有何目的(1)

西乃山之約要求天主履行甚麼(3)

遵守十誡如何使以色列人成為一個司祭的國家(3)

遵守十誡如何使以色列人成為一個聖潔的國民(5)

以色列人履行甚麼義務(1)

誰是促成盟約的中間人(1)

十誡是甚麼(1)

十誡 包括那幾條誡命?(10)

分析:

「盟約」是「合約」的一種,故包含立約雙方、權利、義務和中間人等。
撮合「西乃山盟約」的中間人是梅瑟。請注意,一方的權利,正是對方的義務。請參攷以下表格。
立約方權利義務
天主擁有一個聽祂的話、遵守祂的盟約的人民。令以色列人成為超越萬民之上的民族。
以色列人成為天主特殊的產業(出19:5):
  • 司祭的國家
  • 聖潔的國民(出19:6)
聽天主的話,遵守天主的盟約(出19:5)
  1. 為甚麼成為「司祭的國家」是一種權利
    理由很簡單,在古代,司祭與神溝通,是人神的中介者,他們的地位比君王還要高。
    以色列人「全民皆司祭」,其崇高地位可想而知。他們要代表萬民,祭獻侍奉天主。
  2. 為甚麼成為「聖潔的國民」不是一種負擔,而是一種權利
    要知道,在古代,一種器皿(例如杯碟、燭臺、祭台、刀劍等)、食物(例如供餅、三牲等)甚或人物(例如司祭、「聖女」等)如果被定為「聖潔」,是指它們(或他們)與世俗隔離,祗為服待神明而設。
    例如:供餅祗供祭祀,祗有司祭纔可以吃。聖杯祗供祭禮用,不可在飲宴、婚禮時用,否則後果嚴重(達5:1-30)。
所以,以色列人成了「聖潔的國民」指他們成了「聖民」、超群出眾、祗服侍一個主人,天主。與「司祭的國家」有相同的含意。

應許之新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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