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A)復活(B)瑪利亞瑪達肋納(C)門徒(D)耶穌升天

  1. 物證:空的墳墓、都靈的聖殮布。門徒們後來因耶穌之名所行的神蹟。
  2. 人證:天使、見過耶穌顯現的人(約120人。宗1:15)
  3. 見證:門徒們在耶穌被捕、被釘時是十分膽怯害怕的。之後,郤無懼逼害、死亡的威脅,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。
從福音的記載,耶穌復活有何證據(3)

  1. 跟據(瑪27)所載,耶穌的敵人早已作了防範。偷屍將會非常困難。
  2. 在猶太人的心目中,死屍是不潔的,摸過的人,七日之久不潔(戶19:11),十分不便。
  3. 後來的四十天內,有120人見過耶穌的顯現(宗1:15)。
  4. 如果是一個陰謀、謊言,那麼門徒的見證和殉道是不值的。
耶穌的屍體是否被偷去(4)

  1. 釘十字架時有羅馬軍官監督,作弊的可能性不大。
  2. 根據(若19:31-37)所載,有士兵用長矛刺透耶穌的肋旁。
  3. 從醫學角度看,釘在十字架上三個小時足以令犯人腦死亡。
耶穌能夠『復活』,是否因為祂在十字架上假死(3)

  1. 耶穌曾復活三個年青人:雅依洛的女兒(谷5)、寡婦的獨子(路7)、拉匝祿(若11)。耶穌恢復了他們的肉身生命,以後他們仍會衰老死亡。
  2. 但復活後的耶穌郤仍擁有一個身軀(路24:37-43),而不是鬼魂。
  3. 從復活後的顯現所見,耶穌的身軀超越目前人類的肉身,它不受時間和空間所限制。
耶穌復活後,祂是否變成了鬼魂、殭屍、喪屍之類的物體?(3)

  1. 法利塞人曾要求一個天上的徵兆,以證明耶穌是天主派來的(谷8:11-13、瑪16:1-4)當時耶穌拒絕了。耶穌的復活正滿足這個要求。
  2. 是基督信仰(Christianity)的根基(格前15:17);
  3. 顯明耶穌是天主的兒子(羅1:4);
  4. 耶穌戰勝死亡(羅6:9);
  5. 信徒生活的力量泉源(迦2:20);
  6. 信徒永遠生命的盼望(格前15:20)。
耶穌復活有甚麼意義?(6)

  1. 耶穌在地上的使命已完結,升回天上。
  2. 耶穌回復祂的榮光,從地上的耶穌成為天上的基督、天主的聖言。
  3. 門徒信仰的對象由血肉之軀的耶穌變成不朽、超越時空的神,沒有甚麼東西能分隔門徒與耶穌之間的愛(羅8:38-39)。
  4. 門徒的工作得到主藉默西亞時代的徵兆作印證。
耶穌升天有甚麼意義?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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